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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王洪洲

各系、中心、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清明节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放假前后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与安全教育工作

 

1. 各实验室须组织自查,重点对本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品、高压气瓶、水电、设备等集中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2.对实验室自查或学院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须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学院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3.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熟知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知识

 

二、清明节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的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得开展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实验,如必须安排,指导老师须全程现场指导,并结合实验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保护措施到位。。

 

三、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实验人员离校前应完成的工作。离开实验室前各学生应做好设备断电(冰箱等需要用电的设备除外),化学试剂放回试剂柜,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范标签等隐患排除工作。最后一名离开的学生须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内容,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值日台账》。

 

2. 实验室应整洁,设备设施及试剂摆放有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钥匙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留宿;不得将电瓶车带入实验室充电;实验持续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3.杜绝实验室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老化的线缆,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无电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现象;配电柜/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电气设备长期不用或临时停电,应拔出电源插头。

 

4. 清明节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5.不幸发生实验室安全意外时,保持镇定。若不能自行处理应及时联系房间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

 

四、学院假期值班人员负有实验室安全巡查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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