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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受理对象:自毕业或结业之日起一年内(自2024届毕业生放宽至二年内申请),经课程重修,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办理流程:

如实填写《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签章校学士学位评定专委会审核签字手续完毕,教务处制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育部学位网进行信息备案。

申请材料:

1)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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