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戴宏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初审、上报、拟转入学院专业工作小组的考核及表决,现将2018年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1)。若名单中学生的先修课程和原专业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2.0,则取消该学生转专业资格。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58139661。
附表1:(公示名单)
申请学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