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戴宏
为做好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16]39号)、《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04]293号)、《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南工校教[2006]2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情况,对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做进一步说明。
一、毕业设计基本要求
1.选题要求
选题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综合训练等情况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新性。强化工程基本训练,增加结合实际课题和设计型题目的比例,切实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
选题应一人一题,避免重复。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需由指导教师在网上提出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修改。
2.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教师担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和对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的指导,并保证论文的内容真实,工作量饱满。
3.学生要求
学生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具体要求,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并按《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附件)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做到“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记录,并在系统中完成周进展记录(2周记录一次)。学生请假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学生的学习态度、考勤和周进展记录须纳入评语和成绩中。
二、毕业设计选题类型及工作量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型包括工程设计类、理论研究类、实验研究类、计算机软件类等。
1.工程设计类
针对用途明确、功能完整的系统(设备、装置、仪器、产品等)进行的设计工作,包括系统实体(如设备及其零部件、传动、控制单元等)的设计,系统制造工艺(流程,方法等)的设计,系统管理的设计等。
工作量:要求完成8000字以上的设计说明书,以及能够准确、完整表达设计目标、设计要求、设计细节的至少6张A1(或相当)图纸。
2.理论研究类
针对工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有应用价值的理论研究工作。学生应对选题的目的、意义、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提出立论的基本依据,通过分析提出自己的方案,并进行建模、仿真和设计、计算等。
工作量:要求完成1.5万字以上的研究论文(不含以附录方式提交的实验数据、测试数据、图表、照片等)。其中以参考引用为主的章节及表述(如文献综述,关于已有工作的论述、一般研究方法介绍、研究设备仪器软件介绍等)不得多于20%。与他人(含研究生)合作进行研究工作的,论文只论述本人完成的部分工作,如确需涉及他人工作内容的,需在论文中给予明确表述。
3.实验研究类
针对工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有应用价值的实验研究工作。学生应在阐明实验研究目的的基础上,从制订实验方案开始,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实验。应取得足够的实验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相应的处理,给出必要的实验曲线、图表,得出实验结论。
工作量:要求完成1.2万字以上的研究论文(不含以附录方式提交的实验数据、测试数据、图表、照片等)。其中以参考引用为主的章节及表述(如文献综述,关于已有工作的论述、研究方法一般介绍、研究设备仪器软件介绍等)不得多于20%。与他人(含研究生)合作进行研究工作的,论文只论述本人完成的部分工作,如确需涉及他人工作内容的,需在论文中给予明确表述。
4.计算机软件类
针对用途明确、功能完整的计算机软件进行设计,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应用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或数个模块设计、调试。
工作量:提交能够反映水平和工作量的,可运行、可演示、可考核的软件及源代码,并完成8000字以上的软件使用说明书和论文。
三、过程管理
1.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确定后在网上申报,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审批与发布后下达给学生,学生选题结束后由教师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分批次确认学生人选,为保证学生选题的公正性,原则上不允许提前在系统内指定学生。确有需要的,须提交书面申请,专业负责人审批并上报学院备案。选题结束后未被选中的学生及课题由各专业负责人统筹调配。
2.开题
学生应在选题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工作,各系(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开题报告会,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
3.中期检查
各系(教研室)要按学校要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警示,并针对警示学生填写《中期检查情况记录表》。
4.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需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高于10%。评审、答辩期间如发现学生有抄袭或剽窃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一律按作弊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零,并取消毕业生资格。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 人组成,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答辩工作。成员可以是具备相应资格的本校教师或校外人员。
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讲解不少于 10 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不少于 5 分钟。答辩过程中除答辩学生及答辩小组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场。
5.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按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要求进行,各系(教研室)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评分标准,由学院汇总并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经系(教研室)审定,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并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四、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
1、学生若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1),并与校外单位签订《安全协议》(附件2),经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和教学事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2、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联合参加指导工作,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校外指导教师的管理同校内指导教师,同时,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也必须在毕业设计系统中完成。
3、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应按时参加学院、系所以及指导教师组织的进度汇报、阶段检查、过程管理、质量控制以及答辩等。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