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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各有关学院和相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们曾于1月2日发布过预通知;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1月11日召开的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务请各相关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力争今年再上层楼。

一、选题要求

1.申报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开展深入研究。

    建议各相关单位整合科研力量联合申报,特别是要注意文科学院与有关工科学院联合申报,切实发挥我校整体科研优势,如应高度关注有关节能减排、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课题。

2.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二、资助额度和经费预算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再次调整提高了平均资助强度:重点项目为15万元,一般项目为10万元,青年项目为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和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要轻易超过但也不宜低于平均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2.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69325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限项要求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五、填表说明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课题设计过程中,研究时间请自200871起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3.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

4.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和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或成果出版方面将优先考虑;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六、时间安排

1、拟于1月中旬组织申报培训和动员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填写申请书,组织院内初审,并进行修改;此项工作请于2月25日前完成。

3、2月28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纸本一份,学院统一收取并统一提交科技处),进行校内预审。

4、申请人应抓紧对返回的申请书进行最后的修改工作,并由学院在3月10日前统一提交正式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各1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电子版(包括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学院汇总申报数据)。

七、友情提示:

1、申报所需《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代码表》、《课题指南》均已列入本通知附件(也可自行从http://www.npopss-cn.gov.cn右侧“项目申报”中下载)。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每套1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6份活页一并夹在1份申请书中,与6份申请书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写明:南京工业大学,学科分类,申请人姓名;其余1套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上报科技处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

2、特别要注意的事项:

    今年修订的申报书中,课题论证一栏填写格式与活页相同,“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写成果形式、成果数量、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独著或合著等信息,不能填写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及单位、发表时间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背景资料的信息。所填信息要与表三(完成项目的研究基础和保障)中的相应内容相符。“前期相关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字。另外,研究基础中所列著作与文章,必须是主持人自己已有的相关成果。

3、“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签章)”部位,请一定要本人签名并记得填写日期!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可参照下列内容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科研部门和学校的落款时间均填写为“2008年3月12日”。

4、正式申请书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取,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鉴于人手有限,敬请各申请者务必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及时提交申请书,逾期恕不受理!

                                                          

         科技处

            2008年1月12日

联系人:汪自成       联系电话:67062 

电子邮件:wangzicheng@sina.com

附件:

1. 2008国家社科基金代码表.xls

2. 2008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课题指南.doc

3. 2008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doc

4. 2008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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