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工人[2002]35号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工大集团奖教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个人申请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的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提交有关工作业绩的附件材料复印件。申请人员所有业绩的认定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的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结合个人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写出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具体条款的推荐意见。《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的管理办法》见人事处网页“政策文件”中。每个学院(部)最多推荐申报2人。
3、评审与表彰
经过“工大集团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获奖人员,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4、所有申请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过时不予受理。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