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工大精英九思奖”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09]12号)和《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管理办法(修订)》(南工校人[2005]4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工大精英九思奖”、“工大集团奖教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工大精英九思奖”专门用于奖励教学、科研的一线教师及优秀管理人员,向青年教师倾斜。
2、“工大集团奖教金” 专门用于奖励教学、科研的一线教师。
二、评奖和推荐名额
1、“工大精英九思奖”每年评奖一次,每次评选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人奖金1万元。
2、“工大集团奖教金” 每年评奖一次,奖励15-18人,每人2000元。
3、“工大精英九思奖” 和“工大集团奖教金”每个单位最多可各推荐2人(排序)。
三、评奖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09.5.26—6.10,个人申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工大精英九思奖”申请表》和《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申请表》(请在附件下载),并提交相关工作业绩的附件材料复印件。
2、2009.6.10—6.19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部门)根据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3、2009.6.30前,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表彰
所有获奖人员,在今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
1、申请人员所有业绩的认定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所有申请材料请于6月19日前报人事处,过时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王永刚,电话:83587048,电子信箱:wyg@njut.edu.cn。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9年5月26日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工大精英九思奖”实施办法》
2、《南京工业大学“工大集团奖教金”管理办法(修订)》
3、《“工大精英九思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