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自10月即日起,本校男职工、双职工报销2011年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私托幼儿1-3岁)每月50元、报销10个月
2、幼儿托费: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并携带独生子女证(学龄前4-6岁)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托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包括计划内二孩、双胞胎满3-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3、高中学费:2011年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理日期:
2011年10月至12月31日(逢周六、周日休息)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每周二在江浦校区 明斋205室。
上午10点—下午4:00 中午不休息。
其他办公时间仍在虹桥校区虹正楼一楼 计划生育办公室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