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唐明辉
南工教[2011]23号
关于2011年度评选优秀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调动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表彰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能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的一线教师,学校决定本学期评选 “优秀教学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根据南工校教[2011]50号《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自愿申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
2.由学院(部)对照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确定申报候选人。优秀教学质量奖候选人按不超过本院在职教师数4%的比例推荐。
3.校评审专家组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4.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发文公布。
二、材料要求
1.《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电子档发送到jwczl@njut.edu.cn。
2. 教学资料一套:两年来所承担的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程表、教学小结。(评完后返还教师本人)
3.其他附件材料:两年来学生的评教结果、曾获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发表教研论文的复印件、编写教材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的复印件等,复印件均要加盖学院(部)的公章。
4.教学业绩的统计时间为2009~2010年。
三、时间安排
11月16日~11月23日教师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
11月25日前各学院(部)完成本单位申报教师的评审,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参评教师名单,并将汇总表报教务处质量科。
附件一: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2011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xls
附件三: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doc
附件四: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五: 材料袋样式.doc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