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王洪洲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教务处初审、拟转入学院专业工作小组的面试考核及评委评审表决,现将2021年能源科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若名单中学生的转入专业先修课程、原专业已修读的历年必修课程的累计加权平均学分绩点(GPA)未达到2.0或有不及格的先修课程,则取消该学生转专业资格。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5日
联系电话:025-58139661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