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遵照《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文件内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充分尊重学生第一志愿的基础上,以学生大一学年已修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主要参数,结合四级考试成绩、受处分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序,现编制2021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4个班,共计119名学生;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2个班,共计58名学生,分专业情况详见附件。
现对我院2021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3日。请全院师生周知,对分流结果有疑问或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如实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5-58139661(院办)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1日
2021级能源动力类分专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