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我院推免办法及全面发展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一、成绩评分细则
总成绩 = 学业综合成绩*70% +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30%
学业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学院相关老师负责核算。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3)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认定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后,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途径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5-58139661,E-mail:wangjingyang@njtech.edu.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书记办公室: 025-58139660
学院副书记办公室: 025-58139190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9日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全面发展综合成绩评分细则